为确保水上安全,保证在发生安全事故时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授工作,减少危害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建立新形势下突发公共事件水上应急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按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原则,在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和指挥下,由开发区水上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迅速启动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状况 1、游船超员超载。旅游高峰期,乘船游客会大幅度增加,个别经营游船单位为谋取更多的利润可能出现游船超员超载的现象而导致船只沉陷事故。 2、浅船事故。由于南湖码头大多是电瓶船、竹筏、水上自行车,可能发生船只划到芦苇荡或蒲草边被搁浅造成游人恐慌心理发生意外事故。 3、游船发生机械障碍或其它情况致使游船不能反航。可能发生乘船游客恐慌心理发生不穿旧生衣跳水事件。 4、翻船事故。由于大多数人都是在饭后乘船居多,可能会发生船员洒后驾船及操作不当或乘船游客在船上互相打闹造成翻船事故。 5、乘客和船员不穿救生衣,一旦落水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三、组织领导 总 指 挥: 闫来锁 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查干湖渔场场长 副总指挥: 孙 臣 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 马耀忠 市海事局局长 成 员: 孙永利 开发区经贸局局长 马永明 开发区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董晓燕 开发区旅游局局长 谢德君 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赵 勇 新庙泡渔场场长 孟宪松 旅游公司经理 李 春 查干湖渔场党委书记 赵云江 库里渔场场长 韩 启 余热鱼苗场场长 谢学民 查干湖渔场副场长 闫来君 新庙泡渔场副场长 宋 涛 旅游公司副经理 张士军 市海事局副局长 李建国 查干湖派出所所长 指挥部下设各事故指挥中心。 1、游船超员超载导致船只沉陷事故北码头由查干湖渔场、查干湖旅游公司分别指定两条救生船进行应急救援。南码头由新庙泡渔场指定两条船进行应急救援。 2、浅船事故由新庙泡渔场负责。 3、游船发生机械障碍或其它情况致使游船不能反航由查干湖渔场、查干湖旅游公司负责。 4、翻船事故北码头由查干湖渔场、查干湖旅游公司南码头由新庙泡渔场负责。 5、不可预见的事故由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海事局共同负责。 6、船员不按规定进行操作或乘客不穿救生衣由开发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市海事局共同负责。 7、人身伤残的应急救援由开发区旅游局负责。 8、事故发生地的现场秩序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 四、预警和应急响应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预测、预防工作,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突发事件发生在第一时间内,依据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救援。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及有部门要立即根据其性质和铖害程度上报上级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 五、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公安、海事、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应急队仼保障,查干湖渔场、新庙泡渔场、查干湖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开发区财政局负责救援物资经费保障。 六、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水上险情、事故、不服从指挥、调度或临阵脱逃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0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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